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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体育2010年北京市中小学生健美操比赛规程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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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0年11月6日(周六)上午8:30 在地坛体育馆举行。 四、参加单位 北京市中小学校 五、比赛内容 (一)大众健美操 1、《锻炼标准》第三套1-6级规定动作 2、自选动作 (二)竞技健美操 1、青少年组等级规定动作 2、自选动作 六、比赛组别 (一)大众健美操 1、小学生组 《锻炼标准》1—3级少儿套规定动作(9岁以下) 《锻炼标准》3—5级规定动作 自选动作 2、中学生组 《锻炼标准》2—6级(含初、高中) 自选动作 (二)竞技健美操 1、少年预备组(6-8岁):规定动作 3人、6人 2、少年丙组(9-11岁) 三级组:男单、女单、混双、3人、6人 预备二级组:男单、女单、混双、3人、6人,单难度分值不超过0.5 3、少年乙组(12-14岁) 二级组:男单、女单、混双、3人、6人 预备一级组:男单、女单、混双、3人、6人,单难度分值不超过0.7 4、少年甲组(15-17岁) 一级组:男单、女单、混双、3人、6人 预备健将组:男单、女单、混双、3人、6人,单难度分值不限 七、比赛方法 (一)评分规则 1、大众健美操比赛:参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2009年全国大众健美操比赛评分规则》。 2、竞技健美操比赛:参照《2009---2012年竞技健美操规则》和《竞技健美操国际青少年技术规程》。 (二)大众健美操比赛:锻炼标准规定动作比赛每队6人,性别不限;自选动作比赛每队3-16人,性别不限。 (三)规定动作音乐由大会统一提供;自选动作音乐自备并录制在空白光盘的开头,同时在光盘表面注明比赛项目、运动员姓名或参赛队名称,比赛上场前交大会统一播放。 (四)大众锻炼标准规定动作包括有氧操部分和力量练习部分。开始和结束(1-8拍)动作可改变,可适当加入队形变化,地上的力量练习部分可改变动作的姿势和连接,但不能改变动作的性质和数量。 (五)自选动作时间为2’30”-3’,主题应健康、充满活力、富有激情。舞蹈类应具有鲜明的舞蹈风格;健身操类以操化动作为主;轻器械类中器械的使用应有一定的健身性。 (六)大众比赛运动员不能兼规定动作,但可兼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运动员可兼大众比赛和竞技比赛。 (七)比赛出场顺序由组委会在赛前抽签决定。 八、名次录取和证书颁发 (一)大众健美操组 各组别各级别按参赛队伍的比例分别录取一、二、三等奖,一、二等奖各按30%录取,三等奖为40%,颁发奖杯及证书。 (二)竞技健美操组 各组别各级别按比赛成绩分别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 九、报名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参加人数、队数不限。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一人、各参赛队可报教练员一人。 (二)报名费:每队每项200元(可在召开领队会时一并缴纳)。 (三)各参赛单位自接到通知之日起至2010年10月20日前将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逾期不予补报)。电子报名表可通过协会网站下载www. Badsa.com 联系电话:010-67013680 13552680776 联 系 人:穆春琳 王强 电子邮件:bjcaowu@sina.cn 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联系电话:64069181/13671064765 联 系 人:郭 跃 (四)定于2010年11月2 日(周二)下午14:00在地坛体育馆召开领队和教练员联席会议。 十、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市教委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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