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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北京钓手排名赛暨“三友创美-乐水杯”北京站大奖赛的通知发布时间: 2011年0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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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钓鱼协会、垂钓爱好者: 为促进北京市垂钓活动的开展,提高垂钓竞技水平,满足广大垂钓爱好者的健身需求,2011年北京钓手排名赛“三友创美-乐水杯”北京站大奖赛将在北京举行。本次比赛是北京市钓鱼协会举办的我市最高水平的个人竞技赛事。 一、主办方:北京市钓鱼协会 二、承办方:北京三友创美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三、协办方:北京天古渔具 四、新闻媒体支持: 北京晨报、北京晚报、北京信报、中国体育报、工人日报、中华工商时报、为您服务报等、三友公司网站(www.sanyoubf.com)、《四海钓鱼》电视频道 五、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5月15日 地点:北京小汤山常兴庄钓鱼场 六、参赛范围: 身体健康的男女钓鱼爱好者均可参赛,个人计分。 七、报名总人数:300人 八、赛事要点: “三友创美-乐水杯”北京站大奖赛是2011年北京钓手排名赛第一场预选赛,在该场比赛中取得前30名成绩的运动员直接进入总决赛(不需要缴纳报名费),并按照一级赛事积分。 九、比赛项目: (一)手竿钓鲫鱼2场 (二)手杆钓混养鱼2场 十、录取名次、奖励办法及纪念品: 1、按照个人总成绩名次进行评奖: 第一名:6000元 奖杯、证书、奖品(乐水—十握4.5米钓竿一支) 第二名:3000元 奖杯、证书、奖品(乐水—大典太4.5米钓竿一支) 第三名:1000元奖杯、证书、奖品(乐水—天业4.5米钓竿一支) 第四名至第十名:400元、证书、奖品(鱼漂一套) 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200元、证书 2、每位参赛选手获得纪念品:三友钓鱼渔护一个、三友饵料大礼包一份、三友钓饵使用光盘、饵料秘籍(价值300元) 3、逢“三”有奖: 参加本次钓鱼比赛的运动员,凡参加一天4场比赛的,按比赛成绩最后排名尾数为3者(从第13名、第23名、、、、、、、、至第293名),都会得到由北京三友创美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乐水—玺3.6米钓竿一支。 4、“我参与,我快乐”送大礼活动: 在钓鱼比赛结果公布前,承办方会同参赛运动员做互动活动。只要参与活动并回答相关问题,都会得到由北京三友创美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新品鱼饵大礼包一份。三友创美愿意把这种收获的喜悦带给更多的钓鱼人,让大家真正感受到参与的快乐。 5、获奖运动员个人需依法纳税。 十一、报名地点、电话、联系人及汇款账户: 西城区 天古渔具店 王友 010-66165949 汇款账户:农业银行 荣本木 6228480010676778813 海淀区 金马渔具店 马晓东 13436383981 010-66168515 汇款账户:工商银行 马晓红 6222020200052347438 怀柔区 月波渔具店 崔月波 13501117096 010-69620365 汇款账户:工商银行 崔月波 6222000200104754635 昌平区 一飞晨波渔具店 程鹏 15910205550 010-69720558 需店内现金报名 平谷区 乐钓四海渔具店 李小波 13311399822 010-69976681 需店内现金报名 十二、报名费用 参赛运动员往返旅费自理;每人参赛费200元整(含比赛当天中餐和饮用水),报名费一经交纳不予退还。 十三、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到2011年5月14日,参赛钓友以交纳报名费为准。 十四、本规程由北京市三友创美饲料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十五、赛后成绩查询:www.sanyoubf.com 十六、安全及保险事宜 1、参赛运动员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2、故意隐瞒疾病,如晕厥、心脏病、心脑血管病症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与本赛事主办方和承办方无关,由当事人自己承担风险。 3、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因自身操作发生意外,如呛水、刀具划伤、钓具伤害等,由当事人自己承担风险。 十七、比赛规则 1、比赛前一天在场地发放运动员参赛证。比赛当天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 7 :30 点开始检录,凭参赛证,按统一安排顺序抽签确定钓位。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 2、参赛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互通信息,比赛中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违犯此条者加罚3分。 3、参赛钓具一律按规定自备,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套。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套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饵料自备,不得使用有毒饲料,虫饵及其它有害鱼类生存的诱钓物质;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不得交换饵料,不得使用仿真饵。禁止毁窝、禁止铅坠上挂抛饵料打窝,否则视违规行为,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违犯此条者加罚3分。 4、每场比赛 70 分钟。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否则视违规行为,违犯此条者加罚3分,等候裁判员计量记录。未计量前,不准提动鱼护,签名后方可离开钓位。统计鱼获量时其它运动员不得围观,围观者视违规行为。 5、比赛中禁止喧哗,不得乱丢脏物,不得使用手机和呼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使用发声计时器。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 6、钓鲫鱼比赛限用 3.6 米手竿一支,钓混养鱼限用 4.5 米手竿一支。线总长度不得超过竿长正负0.3米,鱼漂长度不能超过0.5米,鱼钩1至2只,规格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 7、所有比赛用池中:穿丁、白条、鲢鱼、鳙鱼等鱼种不计成绩。 8、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如失手超出应主动收回重新抛投,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9、必须立漂垂钓,从主线至漂尖长度小于50cm(含)。 10、每场比赛分别以尾数或重量计分。 11、死鱼一律不计成绩,故意伤害鱼体者视违规行为。 12、将鱼溜入相临钓位钓点视违规行为。 13、比赛期间禁止换人,违犯此条者取消比赛成绩。 14、对违反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运动员违规或对他人比赛造成轻微影响者,第一次罚该场比赛成绩3分,第二次罚5分,第三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者,取消本届比赛资格。 15、成绩计算方法 A、分别以本人四场比赛分数相加计算成绩,分数相同则以(副本分)每场最好成绩计算。如再相同以比赛总尾数、总重量计算成绩。 B、每场计分方法:以尾数或总重量最多者为1分 、次之2分以此类推,个人总成绩相同以(副本分)最好成绩计算,如(副本分)相同则以总尾数或总重量计算成绩。 16、对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要求 A、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赛前应认真学习比赛规程及比赛规则并接受相关培训,根据规则对赛场的水情、鱼情、地形、钓位设置、安全工作等进行检查落实:整个比赛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廉公裁决,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B、使用比赛成绩单记录成绩时,应有参赛运动员、记录裁判员、裁判员在场唱数、唱计,字迹要清楚需运动员签字方可生效,出现疑问当场核实,过后不予更改。 C、总裁判长负责比赛现场的组织、指挥调动、发令和裁判工作、并向组委会提交总成绩册。 17、仲裁委员会 A、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复审竞赛规则执行中发生的纠纷,以保证比赛公平、公正。 B、参赛运动员如对总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可在各场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提出申诉。 十八 、注意事项: 1、服从组委会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2、公平竞争,不得通过其他不正当方式赢得比赛。 3、比赛风雨无阻,请带雨具、保暖衣物,以及应急药品; 4、渔具、饵料均自备,请参赛者按时参赛; 5、禁止使用虫饵、活饵、有毒害钓饵。 6、禁止向池内扔烟头、脏东西、吐痰、泼水,禁止将废弃钓饵、废弃饵袋等丢弃岸边。 7、个人物品摆放整齐,距岸边保持一定距离,以免不慎物品落入水中。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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