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北京市体育大会“XX杯”钓鱼比赛暨2012年“bibo碧波杯”北京市钓鱼锦标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年04月01日
各区县体总办公室、钓鱼协会:
  由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体育总会主办的第四届北京市体育大会将于2012年5月27日举行。按照北京市体育总会通知要求,该大会钓鱼比赛由我协会承办。现将赛事规程发给你们,望切实做好组队工作,并请各区县推荐一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组委会工作。
  此通知。
 
                             北京市钓鱼协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赛事规程
 
  一、比赛时间
  2012年5月27日 7:30检录
  二、比赛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松海垂钓园
  三、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体育总会
  四、承办单位
  北京市钓鱼协会
  北京天龙碧波渔具有限公司
  五、冠名单位
  待定
  六、协办单位
  各赞助单位
  七、媒体支持单位
  1、电视媒体
  四海钓鱼频道
  湖南卫视快乐垂钓频道
  湖北卫视职场渔乐圈栏目
  2、网络媒体
  CCTV央视网、千龙网、天涯网、百度网、京钓网、新浪网、搜狐网、优酷网、土豆网、酷六网等。
  3、平面媒体
  《中国体育报》、《中华工商时报》、《北京晚报》、《工人日报》、《信报》、《北京晨报》、《北京体育报》、《为您服务报》、《中国钓鱼》杂志、《垂钓》杂志、《钓鱼世界》杂志
  八、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5月11日
  2、报名地点:北京市钓鱼协会及各区钓鱼协会
  3、报名费用:300元/人
  4、报名纪念品:
  凡报名参与本次比赛的选手,均可获得由赞助商提供的价值2000元的纪念奖品。(其中包含价值1200元的碧波钓竿一支,钓线、钓针、钓饵、浮标、配件等种类若干)
  凡报名参与本次比赛的选手需使用比赛指定用品,报名截止后组委会将公布比赛指定用品(指定用品与纪念品一起发放)。
  5、报名办法:
  以区县为报名单位,每区县最多报名不超过6个队,每队限定4人,其中一人兼任领队。同时邀请部分友好外省市代表队及香港、澳门、台湾、越南等地区代表队观摩参赛。
  报名需持本人身份证及2寸免冠近照一张,登记组队后,不得中途更换钓手。凡有中途更换队员者,一经查实,取消代表队参赛资格。
  6、报名地点:
  (1)北京市钓鱼协会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太平街12号
  联系人:韩雅婷
  联系电话:63014602、13810929569
  报名邮箱:yt.han@163.com
  (2)各区县体育局、体育总会、钓鱼协会
  (3)碧波渔具直营店
  体育馆路店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幸福大街南里2号楼
  联系人:刘占斌
  联系电话:67115446
  万寿路店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2号-2
  联系人:侯金国
  联系电话:51928102
  亚运村店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202号底商
  联系人:周力
  联系电话:64932310
  7、各参赛队报名交费后,因故未能参加比赛、比赛违规取消参赛资格或赛事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取消举办,报名费不退。
  九、项目设置
  1、手竿钓鲫鱼比赛
  2、手竿钓混养鱼比赛
  十、竞赛办法
  1、用具规定
  竿、漂、线、护、抄等渔具及鱼饵自备,但须符合下列要求。
  鱼竿:比赛用竿一支,另可带备用竿一支,可交替使用,不可同时使用;钓鲫鱼限用3.6米,钓混养鱼限用4.5米,以上鱼竿其正误差均可在3公分(含)以内;每竿可拴1-2只无倒刺鱼钩,规格、拴法不限。
  漂、线:比赛必须挂立漂垂钓,主线至漂尾长度不得长于50公分。
  饵:禁止使用虫饵、毒饵、果冻饵等;禁止毁窝,禁止双钩以外挂饵。参赛者不得在比赛中相互传递饵料。
  2、钓位规定
  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按顺序抽签确定钓位。并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参赛选手不得擅自更换钓位,不得互通信息,比赛中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
  选手垂钓区域以左右邻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如失手超出应主动收回重新抛投;垂钓点距离岸边必须超出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垂钓水深不得少于1米。
  3、比赛要求
  参赛证尾号1号、2号选手第一场、第二场钓对象鱼鲫鱼,第三场、第四场钓混养鱼;尾号3号、4号选手第一场、第二场钓混养鱼,第三场、第四场钓对象鱼鲫鱼。
  比赛开始与结束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
  比赛分为四场,每场比赛时间视比赛场地情况分别为70分钟。
  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鱼获入护后方可继续垂钓。
  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等候裁判员计量记录。未计量前,包括零鱼获者在内的所有运动员不准提动鱼护,签名后成绩不可更改。签名后方可离开钓位,否则视为违规行为。统计鱼获鱼量时其他运动员不得围观。
  参赛选手须文明垂钓,比赛中禁止喧哗,不得乱丢脏物。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
  4、成绩计算
  比赛采用倒计分制排定名次,第一名为1分、第二名为2分,以下名次依此类推。对象鱼(仅以鲫鱼为有效鱼)以鱼获的尾数确定运动员分值,以分值排定运动员的名次;钓混养鱼比赛只以草、鲤、鳊、鲫、青等鱼鱼获的重量计算得分,其他鱼种不计入成绩。
在比赛中,未有鱼获者以所有赛区中的最大参赛人数为其得分。
  团体总成绩以各参赛队每位运动员比赛的积分之和确定。若积分相同,则以单场最好成绩、鲫鱼总尾数、混养鱼总重量依次确定。
采用以上各种成绩计算办法仍不能确定名次时,则以抽签方式决定。
  5、违规处罚
  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办法。
  第一次罚该场比赛成绩3分,第二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选手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场比赛成绩。
  选手作弊,弄虚作假,使用非法鱼饵,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它严重违规行为者,经裁判长批准,取消比赛资格。
  6、排名规则
  (1)比赛为团体赛,依据团体成绩排列名次。
  (2)外省市观摩参赛代表队的团体和个人成绩不计入排名。
  7、竞赛积分办法
  此项赛事为一类赛事,根据《北京市垂钓技术等级评定标准》取个人成绩前30名积分,对应各名次计分如下:
名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20
21-30
分值
1000
700
600
550
500
450
400
350
300
250
200
100
  8、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录取名次:团体前十名
  (2)奖励办法:
  团体第一名:奖金2000元,奖品bibo碧波品牌黄金版2S十二尺4支,颁发奖杯、获奖证书、奖牌;
  团体第二名:奖金1200元,奖品bibo碧波品牌飞雪风二十一尺4支,颁发奖杯、获奖证书、奖牌;
  团体第三名:奖金800元,奖品bibo碧波品牌特别版2S十二尺4支,颁发奖杯、获奖证书、奖牌;
  团体第四名:奖品bibo碧波品牌乐鲤十二尺4支,颁发获奖证书;
  团体第五名:奖品bibo碧波品牌凌云鲤十八尺4支,颁发获奖证书;
  团体第六名:奖品bibo碧波品牌追风鲤P十八尺4支,颁发获奖证书;
  团体第七至第十名:每队获bibo碧波品牌浮漂4盒。
  团体第一名和第二名代表队赛会大奖:授予团体第一名4位队员赛会“金竿奖”;授予团体第二名4位队员赛会“银竿奖”。
  (3)其他奖项
  “千金鱼---百金鱼”趣味幸运大奖
  在1-4号池各预放标记鱼8尾,合计32尾。分别用带bibo的金色、银色、铜色金属片标记,其中:每池金色标牌对象鱼1尾、银色标牌对象鱼2尾、铜色标牌对象鱼5尾。
  现场钓获金色标牌“千金鱼”者,即时获得1000元现金;钓获银色标牌鱼者,即时获得500元现金;钓获铜色标牌鱼者,即时获得200元现金奖。并现场广播公布。钓获目标鱼不再回放。
  以个人为单位的现场抽奖活动,获得相应的实物奖品。奖品根据赞助商提供的奖品情况酌情增加。
  十一、赛事执裁
  本次赛事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与北京市钓鱼协会指派。
  十二、申诉及仲裁
  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执裁有异议应在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口头或书面向仲裁委员会提出。
  十三、安全及保险事宜
  1、参赛运动员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2、故意隐瞒疾病,如晕厥、心脏病、心脑血管病症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因自身操作发生意外,如呛水、刀具划伤、钓具伤害等,由当事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