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转发关于举办第七届北京市体育大会钓鱼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年07月30日

各区、县体育总会,在京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街道社区:

  根据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体育总会关于举办第七届北京市体育大会的通知安排和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群众垂钓赛事活动的开展。北京市钓鱼协会将于2015年9月举办第七届北京市体育大会钓鱼比赛。现将有关赛事安排通知如下:

  一、 主、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体育总会是本届赛事活动的主办单位,北京市钓鱼协会为承办单位,市钓协将全面负责赛事的组织和安排及各项赛事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 支持单位:

  北京市钓鱼协会竞技休闲垂钓基地–昌平区常兴庄渔场

  三、 媒体支持单位:

  北广传媒四海钓鱼频道,北京电视台四海漫游,大众钓鱼网,中国体育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等。

  四、 举办时间、地点:

  比赛定于2015年9月5日上午7点30分,在北京市昌平区常兴庄渔场举行。

  五、 项目设置:

  (一)手杆钓鲫鱼(2场);

  (二)手杆钓混养鱼(2场)。

  六、 竞赛办法:

  (一)用具规定

  1竿、漂、线、抄等渔具及鱼饵自备。

  2鱼竿:比赛用竿一支,另可带备用竿一支,可交替使用,不可同时使用。钓鲫鱼限用3.6米,钓混养鱼限用4.5米,以上鱼竿其正误差均可在3公分(含)以内;每竿可拴1-2只无倒刺鱼钩,规格、拴法不限。

  3漂、线:比赛必须挂立漂垂钓,主线至漂尾长度不得长于50公分。

  4饵:禁止使用虫饵、毒饵、果冻饵、拉拉糊。禁止毁窝,禁止双钩以外挂饵。参赛者不得在比赛中相互传递饵料。

  (二)钓位规定

  1 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按顺序抽签确定钓位。并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参赛选手不得擅自更换钓位,不得互通信息,比赛中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

  2选手垂钓区域以左右邻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如失手超出应主动收回重新抛投;垂钓点距离岸边必须超出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三)比赛要求

  1凡参赛运动员统一着装和使用大会制发的服装和鱼护。

  2比赛分为四场,每场时间分别为70分钟。

  3参赛证尾号1号、2号选手第一场、第二场钓对象鱼鲫鱼,第三场、第四场钓混养鱼;尾号3号、4号选手第一场、第二场钓混养鱼,第三场、第四场钓对象鱼鲫鱼。

  4比赛开始与结束以裁判长发令信号为准,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鱼获入护后方可继续垂钓。

  5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等候裁判员计量记录。未计量前,包括零鱼获者在内的所有运动员不准提动鱼护,签名后成绩不可更改。签名后方可离开钓位,否则视为违规行为。统计鱼获鱼量时其他运动员不得围观。

  6禁止甩大鞭,禁止钓水皮,禁止锚鱼。

  7钓混养鱼,无效鱼为穿丁,白条,花白鲢。钓对象鱼,除鲫鱼外其它鱼种为无效鱼。

  8未经大会裁判长批准比赛中更换队员的,一经查实,取消代表队参赛资格。

  9参赛选手须文明垂钓,比赛中禁止喧哗,不得乱丢杂物。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

  (四)成绩计算

  1依据团体成绩排列名次。

  2比赛采用倒计分制排定名次,第一名为1分、第二名为2分,以下名次依此类推。钓对象鱼以鱼获尾数确定运动员分值,以分值排定运动员名次;钓混养鱼以鱼获重量计算得分。比赛中,未有鱼获者以所有赛区中的最多参赛人数为其得分。

  (五)违规处罚;

  违反上述规则要求,将分别给予处罚;

  1选手作弊,弄虚作假,使用非法鱼饵,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它严重违规行为者,经裁判长批准,取消比赛资格。

  2第一次违规罚该场比赛成绩3分,第二次违规取消该场比赛成绩。选手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场比赛成绩。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录取名次;团体前八名

  2奖励办法;

  团体第一名:奖金、奖品、奖杯、荣誉证书

  团体第二名:奖金、奖品、奖杯、荣誉证书

  团体第三名:奖金、奖品、奖杯、荣誉证书

  团体第四名:奖金、奖品、奖杯、荣誉证书

  团体第五名:奖金、奖品、奖杯、荣誉证书

  团体第六名:奖金、奖品、奖杯、荣誉证书

  团体第七名:奖金、奖品、奖杯、荣誉证书

  团体第八名:奖金、奖品、奖杯、荣誉证书

  凡参赛选手均可获得参与奖一份,并由大会组织抽奖活动。

  (七) 赛事执裁

  本次赛事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与北京市钓鱼协会指派。

  (八)申诉及仲裁

  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执裁有异议应在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口头或书面向仲裁委员会提出。

  七、 安全及保险事宜:

  1各参赛单位负责本队安全工作并组织运动员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2、故意隐瞒疾病,如晕厥、心脏病、心脑血管病症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因自身操作发生意外,如呛水、刀具划伤、钓具伤害等,由当事人承担。

  八、 报名办法:

  (一) 本届比赛为团体赛事,参赛运动员200人,以各区、县、街道社区或在京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报名单位。各区、县、街道社区报名最多4个队,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超过2个队。每队4人,其中一人兼任领队,报名时请提交领队及参赛人员名单。

  (二) 报名时间、地点及费用:

  时间:此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5年9月2日

  地点:北京市钓鱼协会(北京西城区太平街12号)

  报名费:800元/每队,各单位报名交费后因故未能参加比赛或比赛违规取消参赛资格的,报名费不退。

  (三) 报名联系:

  联系人:杜晓云

  联系电话:63017231  13701160127

  北京市钓鱼协会微信公众平台(bj-fishing),可办理网上报名、网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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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其它

  比赛期间大会将提供工作人员、裁判员、参赛运动员午餐和饮用水。

  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和积极参加北京市体育大会钓鱼赛事活动,共同推动北京市群众垂钓运动的开展。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体育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