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总会联络员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13日

  为进一步加强体育社团基础建设、组织建设、活动建设,提升体育社团的综合实力,落实好中央关于对社会组织“放管服”工作的指示精神,指导各体育社团在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点工作中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各体育社团章程的有关条款和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加强北京市体育总会与市级体育协会的联系和沟通,进一步推进依法办会工作,强化体育社团建设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社团党建工作,旨在形成全市体育社团工作“一盘棋”的整体观念,形成融合共进的工作格局,特制定北京市体育总会联络员制度:

  一、联络员的组成和领导

  (一)联络员工作由体总秘书处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协会工作部组织并会同综合办公室、竞赛活动部负责执行落实。

  (二)协会工作部、综合办公室、竞赛活动部全员确定为北京市体育社团各项目联络员。

  二、联络员工作职责

  (一)参谋职责:了解各自分工联系的社团的基本信息,对社团的全年的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在结合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方面给协会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二)协调职责:积极做好市体育局、市体总文件与市级体育社团通讯联络工作,保证上情下达,讯息交流通畅。

  (三)督促职责:督促各市级社团及时召开年度规定的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及时报送年检、年报工作,对于市级体育社团发展中的风险点要及时了解,及时反馈、及时化解。

  (四)服务职责:做好各市级体育社团的服务保障工作,了解各协会对政策解读、活动实施、项目申报、党建组织等各项工作的需求,及时有效的提供各项服务。

  (五)监管职责:对所分管的体育社团各项工作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及时了解协会动态,提前报送协会重大信息,排查隐患,关注舆情,杜绝小问题演变成大事件。

  三、联络员工作事项

  (一)负责各市级体育社团的会议通知的落实、文件的转发等。

  (二)选择列席分工的各市级体育社团的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

  (三)加入各市级体育社团的微信工作群,关注公众号,定期浏览社团的网站。

  (四)负责社团换届、变更的督促工作,在社团应换届90日前提醒其开展组织换届工作,并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和报送情况。

  (五)负责督促社团的年度总结和工作计划的提交工作。

  (六)及时掌握社团的工作情况,切实对社团产生矛盾的风险点要做到预知预判和预报。

  (七)负责分管协会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日常联系、材料报送、经费初审、现场督察、新闻稿件等工作。

  (八)协助完成与社团相关的其他服务保障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积极支持联络员工作,并对联络员在履职过程中发生违反廉洁自律、法规政策等行为及时反馈,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依法合规的指导各社团工作。

  (二)市体总将不定期组织联络员进行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联络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减少体育社团不必要的工作环节,联络员任期相对固定,市体总将根据各联络员工作情况的予以适当调整。

  附件:北京市体育总会联络员分工表

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  

20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