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北京市体育大会门球比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13日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

  北京市门球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

  房山区体育局

  房山区体育总会

  房山区门球协会

  四、比赛时间

  2020年8月27—29日

  五、比赛地点

  房山区体育场门球场

  六、比赛项目

  五人制门球

  七、参赛资格

  (一)参赛队必须是北京市门球协会员单位所属会员队。

  (二)参赛数量限70支门球队。

  (三)具体参赛名额分配如下:

  房山12支队伍,东城、丰台各6支队伍,朝阳、海淀、西城、通州、顺义、石景山各4支队伍,航天、总后各2支队伍,其它区、行业系统各2支队伍。

  (四)每支运动队5至7人,可设专职教练员1人。如教练员兼运动员,则计算在运动员名额内。运动员需统一着装,穿平底运动鞋。

  八、参赛要求

  (一)各区门球队统一由区门协向市门协电话报名,其他部门行业及市门协会员队可直接向市门协电话报名,并将报名表发送给报名联系人员。

  (二)参赛队员在参赛日入场时,入场人员应接受检测体温、信息登记。所有人员进入比赛场必须全程科学佩戴口罩,互相间保持间隔距离。

  (三)参赛球队及运动员要做到防疫、文明、诚信参赛,若有发热者及时各区门协领队报告,并及时送诊。各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确保安全,签订《安全责任书》方可参赛。如发生人身意外伤病事故由各报名单位负责。

  (四)赛事服务费:每队300元。经抽签编组定位后,在网上公布结果不再办理变更和退出事宜。

  九、评比办法

  (一)执行《2015门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及大会临时规定。

  (二)比赛分预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三)未列入球队参赛名单及不符合参赛条件者不得上场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不得跨队参赛,如发现有违规参赛者,按参赛场次取消该队比赛成绩。判对方队10:0获胜。

  十、奖励办法

  录取前八名并颁发奖杯,所有参赛人员均颁发纪念奖品。

  十一、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2020年8月15日前,向市门协办公室电话报名,填写报名表及安全责任书,逾期不得补报。

  联系人:邹慧心、胡家麟、杨树美

  办公室电话:63163789

  邹慧心:13501170305;杨树美:13810923779。

  十二、保险

  由北京市门球运动协会统一为参赛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

  十三、裁判与仲裁

  竞赛严格按照规则中“违反体育道德行为”规定执行,对于不文明参赛、不服从判决,无故弃权,打假球、消极比赛等行为,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警告、取消得分、取消比赛资格或禁赛、罚金、北京市通报等处罚。

  十四、其它

  (一)比赛用球棒、运动员号码布、教练员和队长标志由各队自备;比赛用球由大会提供。

  (二)竞赛活动中不聚集、待击及休息保持一米距离并佩戴口罩。

  (三)抽签会:2020年8月18日上午9:00,在市门协办公室召开。有关领导和组委会办事人员参加。

  (四)领队会:2020年8月26日上午9:00,在房山区体育场门球场会议室同时召开。

  (五)裁判员培训:2020年8月26日上午9:30,在房山区体育场门球场会议室召开。

  十五、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本次比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十二届北京市体育大会门球比赛组委会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