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大众冰雪北京公开赛冰钓比赛方案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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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体育总会关于举办第六届大众冰雪北京冰钓公开赛的通知安排及要求,落实全民健身迎冬奥,快乐冰雪圆梦想的活动主题,加强赛事的组织和管理,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 北京市延庆区体育局 北京市钓鱼协会 北京市延庆区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延庆区旧县镇盆窑村垂钓园 四、媒体支持单位 人民日报、有线数字电视《四海钓鱼》频道、中国体育报、中国钓鱼杂志、北京日报、北京晚报、新华社有关网络媒体、北京市体育局新闻中心、北京市延庆区有关媒体、腾讯新闻、千龙网、今日头条、天天快报、去钓鱼APP。 五、比赛时间 2021年1月16日至17日 六、比赛地点 延庆区旧县镇盆窑村垂钓园 七、组织工作机构 (一) 赛事组织委员会 主 任:薄 刚 北京市钓鱼协会顾问(原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党 强 北京市延庆区体育局局长 张国成: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副秘书长(主持工作) 侯鹏程: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副秘书长 邵敬贤:北京市钓鱼协会会长 执行副主任:马志勇 北京市延庆区体育局副局长 刘京书:原北京市钓鱼协会党支部书记 刘淑靖:北京市体育总会竞赛活动部部长 委 员:夏印发 北京市钓鱼协会党支部副书记 李建伟:北京市延庆区体育局社体中心主任 李 爽:北京市体育局新闻中心办公室主任 刘万铭:北京市钓鱼协会副会长 刘震龙:北京市钓鱼协会秘书长 李 恒:北京市钓鱼协会副秘书长 张新忠:北京市钓鱼协会监事长 黄金和:新华社中广联干部(协会理事) 谢春鸣:北京市钓鱼协会理事 (二)执行机构 办公室:李 恒、李建伟、张新忠、郝家滨、杜晓云 竞赛组:刘震龙、王 友、延庆区体育局人员 宣传组:夏印发、李 爽、黄金和谢春鸣 安保医务组:刘万铭、延庆区体育局及有关医务人 仲裁委员会:邵敬贤、马志勇、刘震龙 八、组织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赛事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二)负责赛事活动各项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三)负责赛事各项宣传工作和开闭幕式场地的安排、升国旗、奏国歌相关工作准备及环境布置和展演队伍的组织管理; (四)负责裁判员的选派和管理; (五)负责赛事用鱼的投放和管理; (六)负责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的接待(食宿); (七)负责比赛期间大会人员的医疗救护、车场管理、场地秩序的安排与管理; (八)负责赛事活动期间防疫工作的检查和监督管理。 九、赛事宣传 (一)开幕式展演活动:邀请健身舞、鼓乐表演等大众健身项目; (二)赛场环境布置:宣传口号条幅、彩旗等; (三)媒体宣传:结合北京2022年冬奥会宣传工作,推广普及冰钓运动项目,以传统主流媒体结合新媒体网上互动直播形式进行赛事宣传。 十、报名办法 (一)报到时间:2021年1月16日报到,17日比赛(共2天); (二)人员规模:参赛人员共200人。其中运动员100人;工作人员、裁判人员、健身活动展演人员共100人; (三)凡具有一定垂钓经验,年龄18-70岁(男女不限),身体健康的冰钓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四)凡参赛人员统一配发服装、救生马甲,防滑冰爪、鱼桶; (五)报名服务费:200元/人,包括(食宿、场地租赁、奖金、奖品、纪念品、钓获(大会统一安排)、保险等),费用由赛事组织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 (六)网上支付路径:添加微信13701160127,提供参赛人员姓名,手机号,报名服务费,健康宝截图。 银行汇款路径: 开户名:北京市钓鱼协会 开户行:北京银行陶然支行 账 号:01090531500120112004889 (七)报名联系人:杜女士 010-63017231 13701160127 十一、奖项设置 (一)录取名次及奖励(个人前八名) 第一名:荣誉奖杯,奖金,奖品; 第二名:荣誉奖杯,奖金,奖品; 第三名:荣誉奖杯,奖金,奖品; 第四名:荣誉奖牌,奖金,奖品; 第五名:荣誉奖牌,奖金,奖品; 第六名:荣誉奖牌,奖金,奖品; 第七名:荣誉奖牌,奖金,奖品; 第八名:荣誉奖牌,奖金,奖品; (二)优秀组织奖 纪念牌匾、鱼拓作品; (三)展演奖 纪念牌匾 十二、比赛规则 (一)参赛运动员比赛时间为1场5小时(早10点至下午3点); (二)比赛钓位由组委会统一划分并编号,参赛运动员抽签决定钓位; (三)参赛选手自带打冰眼工具,可使用冰镩、冰钻、捞冰工具等,其它打冰眼工具不可使用。如工具损坏丢失需要报裁判员处置。不得私自串位借用; (四)钓具自备。比赛时每人限2.4米以下钓竿2支。每根钓竿使用钓钩不得超过2枚,禁止使用连体钩、锚钩; (五)比赛可以使用虫饵,禁止使用有毒有害饵料; (六)比赛区域内禁止使用帐篷; (七)参赛选手需在指定区域内打冰眼做钓。冰眼与指定钓位区域边线距离不得小于50公分,每个钓位区域可打冰眼最多不超过5个,各冰眼间距不得小于50公分,每个冰眼直径不得大于30公分,禁止冰眼内加入各种防冻液体; (八)参赛选手钓到鱼获后马上放入桶内不得取出,等待裁判员统一称重; (九)参赛选手不得私自夹带鱼进入钓位,不得相互串鱼,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十)裁判员称重登录成绩后,必须由参赛当事人签字确认,成绩方可有效; (十一)比赛成绩以钓获总重量计算,总重量多者列前,如相同以抽签决定名次零鱼获不计成绩; (十二)所钓鱼获由赛事组委会统一安排; (十三)赛事执裁由北京市钓鱼协会统一选派有国家等级资质的裁判员担任。 十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运动员报名时须出具“北京健康宝”截屏图或核酸检测健康证明(七日内)。赛前测量体温,符合要求未见异常可以参赛。组委会向全体参赛人员配发口罩一只; (二)参赛选手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确认身体条件能够参加本次赛事活动; (三)参赛人员按大会规定时间、地点自行报到,往返交通费由参赛单位及个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四)由组委会统一办理参赛人员人身安全意外伤害保险; (五)大会为每位参赛运动员提供冰上救生背心和冰爪,凡上冰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必须采取防滑防摔安全措施,必须穿防滑鞋上冰。无安全装备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一律不准进入赛场; (六)比赛中参赛选手如有特殊情况离开钓位,必须通知赛场裁判员,经同意后方可离开赛场; (七)赛事活动中,参赛运动员要注意人身、交通、车辆、饮食安全,注意和保管好个人财物。如发生意外事件、意外事故、财物损坏丢失等,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任何经济损失; (八)故意隐瞒疾病,如晕厥、心脏病、心脑血管病症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因自身操作发生意外,如呛水、刀具划伤、钓具伤害等,由当事人承担; (九)填写个人自愿参赛责任书(见附件2)。 (十)因特殊气候、冰情等原因,组委会将择期举办。 十四、赛事服务 (一)行车路线:由赛事组委会提供定位导航信息; (二)大会设立医务室,配置医务人员,安排救护车一辆,提供现场医疗服务; (三)比赛期间住宿(一晚),餐饮(一晚一早一中),由组委会统一免费安排; 十五、申诉与仲裁 (一)赛事仲裁委员会负责申诉的受理和裁决; (二)参赛选手对钓获称重有异议,应在裁判员称重后提出申诉,裁判员离开现场再提出异议仲裁不予受理; (三)参赛选手对比赛成绩有异议,赛后十分钟内递交200元申诉押金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受理并做出裁决,申诉成功退还押金。 十六、安保处置方案 参照《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检查办法》规定,特制定如下预案: (一)组织领导 现场安全小组组长:刘万铭 13901213403 现场负责人: 延庆区体育局有关领导 以上人员负责此次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处置; (二)本单位作为活动的承办单位,有责任现有人员活动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对观众携带的物品有严格的限制要求; 1.禁止携带有毒、有害、管制器具、违禁物品等危险物品; 2.禁止携带危害国家利益、公共安全或者可能影响活动秩序的其他物品。 (三)突发事件的应急安全措施 1.遇到突发事件时,通讯联络以有线为主,无线为辅。当发生人员拥挤时,现场小组人员应立即用对讲机向现场负责人报告,现场负责人应立即调其他力量采取疏导措施,同时通知暂时关闭进场,待秩序恢复正常后再开放; 2.当人员过多聚集,突发出现秩序混乱时,现场小组人员应立即用对讲机向现场负责人报告,同时现场指挥处置,对安全检查区域采取戒严措施; 3.受检查人员如拒绝接受检查或坚持携带限制物品时,安全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活动场所; 4.现场如出现危险物品及人员,现场的安全保卫人员及保安人员要及时向现场公安工作人员报告,同时控制出事现场,将危险物品给予没收; 5.遇有现场混乱时,现场安全保卫人员、工作人员要保持镇定,现有人员现场秩序; 6.依据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承办者负责”的原则,本次活动现场安全由承办方负全责。有效预防火灾事件发生,把损失降到最低。 附件:1.赛事活动日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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