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体总动态 > 2011年北京市体育社团工作会召开
2011年北京市体育社团工作会召开发布时间: 2011年03月01日 |
||
2月28日,2011年北京市体育社团工作会在北京市体育局召开。市体育局副局长、市体育总会副主席李丽莉出席会议并讲话, 82个市级体育社团和16个区县体育总会的秘书长及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主管体育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讲话精神,组织学习了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随后,市体总秘书长张朝晖总结了2010年北京市体育社团工作,并对2011年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市体育局副局长、市体育总会副主席李丽莉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丽莉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学习班上做重要讲话对社会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国务院发布《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对未来5年全民健身发展提出八大目标任务。今后北京市体育社团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作用,促进社会经济、全民健身体育工作不断发展;二是要提高社团组织化程度,市、区两级体育社团要大力发展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广泛吸纳各类健身团队,并适时做好党组织建设,做到各项工作全覆盖;三是要基础建设与创办活动并举,以活动为抓手,以活动促建设,在做好经常性活动的基础上,要提升传统活动品质,进一步创建品牌赛事活动;四是加强协会规范化管理,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推动竞技类项目普及宣传,努力提高社团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五是加大力度推进体育社团实体化,发挥体育产业引导资金的最大效益,促进协会形成自我发展、自我造血的运行机制;六是要不断探索,开拓创新,体育总会和单项体育协会要学习国际体育联合会、国际单项组织运行的模式,形成有中国特色体育社团发展的道路。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大型活动处副处长徐阳为与会人员做培训和政策讲解 会议还进行了《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培训。该《条例》已于2010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对规范体育社团开展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起着重要作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大型活动处副处长徐阳为与会人员做培训和政策讲解,并安排资格考试,考核后将对合格者颁发证书。 与会人员参加统一考试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