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越体育杯”2024年U系列田径联赛资格赛(北京赛区)竞赛规程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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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总会、北京市田径运动协会、北京北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技术认证单位 中国田径协会 三、承办单位 北京市田径运动协会、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北京莱创博越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四、举办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8月17日; (二)比赛地点:北京市丰台体育中心主体育场 五、参赛单位 北京市内各国家田径单项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北京市级、区级体校训练单位、北京市各级中学、青少年俱乐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田径重点中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六、项目与年龄
七、参赛规定 (一)参赛资格: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学籍、北京市户口(或居住证)年龄符合赛会要求并通过北京市田径运动协会在中国田径协会已报备的单位运动员可报名参赛。未报备过的运动员不能报名。市内各国家田径单项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免报备,直接报名参赛。 (二)根据中国田径协会《关于2024年青少年U系列(Ⅲ级)和Ⅳ级田径赛事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非全国注册的参赛运动员必须参加U系列田径联赛资格赛(IV级赛事),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附件1),方可参加2024年U系列田径联赛Ⅲ级赛事。全国注册运动员和后备人才基地运动员可直接报名参赛。 (三)参赛规模:参赛运动员人数根据中国田径协会办赛要求,参赛运动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00人。如超过规定报名人数,则按照高三年级在读在训运动员优先报名参赛原则进行核减,禁止交易报名资格。 八、参赛费用详见补充通知。 九、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须通过参赛单位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每名运动员报名不得超过2项。 (三)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后,由参赛单位开具健康证明(加盖公章),方可参赛。 (四)各队必须为参赛的教练员、工作人员和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险”,报到时上交有关材料。 十、竞赛办法 (一)竞赛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18—2019)》及世界田联最新修订的有关规则执行。 (二)使用经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比赛场地器材和设备。投掷器械使用国际田联认证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品牌。 (三)径赛、田赛项目均采用1个赛次。 (四)参赛运动员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行检录,否则不允许参赛。 (五)拒绝检查及兴奋剂违规人员将被取消比赛成绩。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将上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凡违反体育道德或有不正当行为者,将取消所有后继比赛项目的比赛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参赛单位第二年参赛资格。 (七)比赛时运动员服装必须符合田径竞赛规则的要求,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八)赛后对达到2.5级(U20、U18)和3级(U16)的运动员,现场进行手持身份证拍照。 十一、纪律要求 (一)如发现并查实运动员出现冒名顶替参赛、伪造参赛号码或证件、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将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全国青少年田径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试行)》(田协字〔2024〕002号)处罚。 (二)技术会议确认后,若参赛单位出现5人以上弃赛者,相关参赛单位须向组委会提供纸质版说明(交TIC),无正当理由弃赛的单位将被取消下一年度参赛资格。 十二、录取与奖励 (一)比赛成绩上报中国田径协会成绩系统。 (二)各单项比赛按成绩录取前八名,参赛人数不足8人(含8人)的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减一录取。 (三)单项前八名颁发成绩证书。 十三、报名 (一)各参赛单位根据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参赛办法要求报名。 (二)报名方式:中国田径协会报名系统(www.athletics.org.cn) (三)报名后将报名表打印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以PDF格式报北京市田径运动协会。 联系人:马子涵,联系电话:18518148086(微信) 电子邮箱:mzh@baa.org.cn (四)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1日—7月5日; 十四、报到 (一)如规定时间内未报到队伍不提前说明原因即视为放弃比赛,已交费用不退。 (二)各队须在报到前交费,未按时交费将取消参赛资格。 (三)各参赛单位须于7月12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组委会邮箱(mzh@baa.org.cn)。如未提交者将取消参赛资格,已报名所有费用不退。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运动员学籍证明、俱乐部证明(加盖所在学校或俱乐部公章); 3.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比赛前半年内); 4.反兴奋剂承诺书(运动员、教练员、领队); 5.个人参赛承诺书(运动员、教练员、领队); 6.各参赛队须在赛前自行为每位参赛的教练、工作人员和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单据复印件或电子保单)。 十五、赛事级别及裁判选派 此项比赛为中国田径协会的IV级赛事,北京市田径运动协会将选派各岗位裁判员进行本次赛事的执裁工作,报中国田径协会青少部、竞赛部备案。 十六、赛风赛纪举报电话和邮箱 联系人:刘佳新,联系电话:13260070005 电子邮箱:ljx@baa.org.cn 十七、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十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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