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约冰丝带”2023年北京市“跆协杯”跆拳道俱乐部联赛总决赛规程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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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跆拳道协会 二、承办单位 国家速滑馆 三、协办单位 跆烽(北京)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四、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23年12月16、17日 地 点:国家速滑馆(北京市朝阳区林萃路2号) 五、竞赛组别及项目 竞技比赛: (一)竞赛组别 1、精英组: U17组(男、女):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15-17岁) U14组(男、女):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12-14岁) U11组(男、女):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10-11岁) 2、大众组: U14组(男、女):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12-14岁) U11组(男、女):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10-11岁) U9组(男、女):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8-9岁) U7组(男、女):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出生(6-7岁) U5组(男、女):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5岁) (二)竞赛项目 1、精英组(60项): U17男子(10项):45kg、48kg、51kg、55kg、59kg、63kg、68kg、73kg、78kg、+78kg; U17女子(10项):42kg、44kg、46kg、49kg、52kg、55kg、59kg、63kg、68kg、+68kg; U14男子(10项):42kg、45kg、48kg、51kg、55kg、59kg、63kg、68kg、73kg、+73kg; U14女子(10项):40kg、42kg、44kg、46kg、49kg、52kg、55kg、59kg、63kg、+63kg; U11男子(10项):28kg、31kg、34kg、37kg、41kg、45kg、49kg、54kg、59kg、+59kg; U11女子(10项):26kg、29kg、32kg、35kg、39kg、43kg、47kg、52kg、57kg、+57kg。 2、大众组(80项): U14男子(10项):42kg、45kg、48kg、 51kg、55kg、59kg、63kg、 68kg、73kg、+73kg; U14女子(10项):40kg、42kg、44kg、46kg、49kg、52kg、55kg、59kg、63kg、+63kg; U11男子(10项):28kg、31kg、34kg、37kg、41kg、45kg、49kg、54kg、59kg、+59kg; U11女子(10项):26kg、29kg、32kg、35kg、39kg、43kg、47kg、52kg、57kg、+57kg。 U9男子(8项):22kg、25kg、28kg、31kg、34kg、38kg、42kg、+42kg; U9女子(8项):20kg、23kg、26kg、29kg、32kg、36kg、40kg、+40kg; U7男子(6项):20KG、23kg、26kg、29kg、32kg、+32kg; U7女子(6项):20KG、23kg、26kg、29kg、32kg、+32kg; U5男子(6项):16kg、19kg、22kg、25kg、28kg、+28kg; U5女子(6项):16kg、19kg、22kg、25kg、28kg、+28kg; 品势比赛: 品势比赛项目及分组(参赛运动员可兼报所在组别内任意品势内容): U14组(男、女):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12-14岁) U11组(男、女):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10-11岁) U9组(男、女):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8-9岁) U7组(男、女):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出生(6-7岁) U5组(男、女):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5岁) [编排模式] 竞技、品势比赛所有项目以16人/队一组进行比赛。 六、参赛资格 (一)参赛队伍须为在北京市跆拳道协会注册的团体会员(指跆拳道馆、跆拳道俱乐部、跆拳道学校、少年宫、活动中心、体校、武校、道馆俱乐部等); (二)参赛运动员须为在北京跆协注册的中跆协个人会员; (三)获得2023年北京市“跆协杯”跆拳道俱乐部联赛各分区赛品势各项目前五名、竞技各级别前三名的运动员。 (四)获得第十四届、十五届北京市体育大会跆拳道比赛品势各项目前八名、竞技各级别前八名的运动员。 (五)参加过2023年U系列跆拳道冠军赛的运动员只能报名参加竞技精英组比赛,参加品势比赛不受限制。未参加过2023年U系列跆拳道冠军赛的运动员也可以报名参加竞技精英组比赛,但不得兼项参加大众组竞技比赛。 七、参赛要求 (一)以单位报名参赛;领队为本队第一责任人,严禁组织外省运动员、教练员进京参加本次比赛; (二)报名时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三)比赛现场需携带大赛统一印制的证件入场(领队、教练及参加个人比赛的运动员实名制+照片),身份证件作为备查证件携带; (四)混双品势由一男一女两人组成,品势团体比赛队伍由3人组成; (五)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可调整级别,不得越组参加比赛,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比赛资格。 八、竞赛办法 竞技比赛: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二)竞赛形式采用三局优胜制,赛制为单败淘汰制。 (三)比赛使用电子护具、电子头盔; (四)比赛若各组各级别报名参赛人数不足4人时,将不进行比赛,做适当调整; (五)参加比赛的运动员称重时间,待报名结束后,视报名人数领队会通知; (六) 运动员必须身着白色跆拳道道服参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要自备护齿、护手、护裆、护腿、护臂,组委会提供电子头盔、护身、脚套(运动员不得穿着带印有“中国”以及国旗、国徽标识、英文标识CHINA字样的道服上场比赛)。 品势比赛: (一)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审定的《跆拳道品势竞赛规则》。 (二)一个运动员可兼报品势个人及品势团体比赛,如比赛时间上出现冲突,由组委会协调解决。 (三)比赛各项目均采用电子计分器当场评分的方法,按所得分数排出名次。 九、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 (1)本次比赛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成功后再按规定时间提交纸质材料。 (2)登录总决赛报名网站http://entry.ntssport.cn/Team/TeamLogin?loginKey=1699412434320,按要求完成网上填报;领队、教练及参加个人比赛的运动员每人需上传一寸照片一张(报名网站已采用新网站,请大按照要求填报报名信息)。 扫码报名 (3)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一人,教练人数按照运动员1:8的比例。 报名用户名、密码联系人:冯晓晶 13810819230。 (4)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周一)~12月10日(周日) (二)现场报名:各参赛单位于报名截止后两天内将以下材料送交至“跆协杯”跆拳道俱乐部联赛总决赛组委会。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运动员参赛声明。 (4)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周一) 2)报名地点:待定 3)联系人:冯晓晶 13810819230 (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比赛时运动员须持组委会印制的参赛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赛。 (四)赛事服务费: 1、每位运动员按项目收费,品势个人首项350元;品势个人兼项第二项起每项150元;品势团体每项800元,跆拳道舞每队每项1000元,品势混双每队600元。竞技比赛每人450元,以上收费包含运动员保险费。非北京市跆拳道协会有效个人会员须缴纳50元会费。 2、赛事服务费于报名截止后5天内转账至指定缴费账号,领队会时凭报名表与财务人员核对缴费金额,领取参赛证。 3、领队会前或领队会时申请退赛,可全额退还,领队会之后申请退赛,则不退费。 (五)缴费账号: 单位名称:北京市跆拳道协会 开 户 行:北京银行海运支行 银行账户:01090351100120111016594 联系电话:57369137 (六)领队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2日(周二) 地点:组委会另行通知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个人项目: 1、竞技项目:各组各级别分别录取前八名,个人项目每组前三名颁发奖牌、获奖证书,第五到八名获奖证书(第三到四名并列;第五到八名并列)。 2、品势项目:各组各项分别录取前八名,个人项目每组前三名颁发奖牌、获奖证书,第五到八名颁发获奖证书。 (二)集体项目:各组各项分别录取前八名,每组前三名颁发奖牌、获奖证书,第五到八名颁发获奖证书。 (三)设立竞技团体总分奖、品势团体总分奖,前八名分别颁发奖杯。 (四)积分方式: 1、竞技个人第1、2、3、5名次,积分为:9、7、5.5、2.5分; 2、品势个人、团体、混双第1-8名次,积分为:9、7、6、5、4、3、2、1分; 3、总分相等,则按在个人比赛中,获得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多少,多者列前; (五)设竞技、品势最佳技术奖男女各一名;设男女击头王、男女旋转王各一名。 (六)设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颁发证书; (六)设参赛单位体育道德风尚奖五个,颁发奖杯; (七)设参赛单位优秀组织奖、突出贡献奖,颁发奖杯。 十一、人身安全和医疗保险 (一)所有参赛人员要按照赛事组委会有关要求做好参赛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应确保身体健康,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伤病等事故,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裁判员 所有裁判员由北京市跆拳道协会统一选调。 十三、仲裁及申诉 (一)仲裁委员会由北京市跆拳道协会统一选调; (二)比赛不设置申诉程序,赛中如遇争议,由临场值班裁判长采取及时纠错与合议流程。 十四、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 (一)在比赛中参赛单位的领队、教练、运动员如有下列不良情况时,主办单位将根据性质及情况进行劝阻,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相应比赛成绩、通报并禁赛: 1、言语侮辱、打骂裁判员、对方队员、教练员等行为; 2、不服从赛事组委会工作人员现场管理等行为; 3、参赛队员家长有使用教练证或领队证进入现场等行为; 4、各参赛队观赛区域卫生,纪律混乱者。 (二)在比赛中参赛单位如有下列不良情况时,主办单位将取消其相应比赛成绩、通报并禁赛: 1、违规使用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队员,冒名顶替队员等行为; 2、比赛中有严重违反体育道德者,造成人身伤害等行为。 (二)参赛单位在参加比赛过程中严禁出现使用兴奋剂,强迫、教唆、纵容、包庇兴奋剂违规行为,或对食品、药品安全疏于管理发生兴奋剂违规行为。 十五、赛事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李老师 13601310518 冯老师 13810819230 十六、会员入会联系人 参加“跆协杯”跆拳道俱乐部联赛的个人和单位要求具备会员资格,非会员请提前在北京市跆拳道协会办理入会手续。 入会联系人:王老师 18911912799 十七、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跆拳道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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